中美欧数字经济反垄断监管格局深度解析:基于罗文会见西班牙竞争委员会主席的战略视角
2026年4月24日,北京。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罗文与西班牙国家市场与竞争委员会主席卡尼·费尔南德斯·维西恩的会晤,表面上是一次寻常的双边交流,实则折射出全球数字经济反垄断监管格局正在经历深刻重塑。
笔者长期追踪中欧竞争政策动态,此次会晤释放的信号远比表面文字更为丰富。
时间回溯:数字经济反垄断监管的三年变局
自2023年起,中国在平台经济领域持续推进反垄断执法,欧盟则通过《数字市场法》构建系统性监管框架,西班牙作为欧盟成员国,其竞争监管实践深度嵌入欧洲整体体系。
三方在监管理念上存在显著差异:欧盟侧重事前监管与事后执法双轨并行,中国强调发展与规范动态平衡,西班牙则更多扮演欧盟政策的执行者角色。
此次会晤的核心价值在于:为中国监管机构提供了观察欧盟数字经济监管实践的直接窗口。
关键节点:两大议题的实质推进
会晤明确聚焦两大议题。
第一,数字经济反垄断监管最新进展。中方近年来在算法推荐、二选一、数据垄断等领域积累了大量执法经验,欧方则在大型平台守门人制度方面形成相对成熟的监管范式。
第二,竞争倡导近期举措。竞争倡导作为软性监管工具,在引导市场预期、培育竞争文化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双方一致同意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这意味着反垄断执法将更加注重尺度拿捏,既防范垄断行为,又保护创新活力。
方法提炼:三国竞争政策协同的底层逻辑
从方法论层面审视此次会晤成果,有三个核心要点值得关注。
其一,监管目标的趋同。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已成为中欧双方的共识基础,这为深化合作奠定了理念根基。
其二,执法经验的互鉴。数字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呈现跨国界特征,单一司法管辖区的执法难以有效覆盖,需要建立跨境执法协作机制。
其三,竞争文化的培育。良好市场秩序的形成,最终依赖于市场主体的自觉遵守,而非单纯的外部强制。
应用指导:对中国企业的三点建议
基于此次会晤传递的政策信号,中国数字经济企业应重点关注三个方向。
首先,算法合规已是刚性要求。平台企业应建立算法审计机制,确保算法决策的透明度和可解释性。
其次,数据治理需前置化。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全生命周期均应纳入合规视野,特别是跨境数据流动场景。
最后,竞争倡导意识需提升。企业应主动适应从被动合规向主动竞争合规的转变,将公平竞争理念内化为企业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
全球数字经济竞争格局正在重塑,监管协调将成为主旋律。
